姚文元的浮沉十故事

发布日期:2025-08-26 04:45    点击次数:82

姚文元的浮沉十

五颜六色天空

1996年1月,姚文元结束了漫长的狱中生涯,步出牢笼。他立于那间曾囚禁他十数载的牢房之中,环顾四周,不禁长叹一声。随即便缓缓地褪去身上的囚服,换上了家人早已备好的崭新中山装。

警监推开沉重的大门,姚文元向警监道出:“在这漫长的岁月里,多亏了你们。”警监语气坚定地回应:“无需多礼,希望你归家后能深思,切勿再行不轨之举。”姚文元连连点头,语气谦逊地说:“说得极是,极是!”

他手提着在狱中积攒的随身物品,随狱警步入了监狱的办公区,顺利完成出狱的各项手续。当明媚的阳光映入眼帘,他心中涌起一股喜悦,朝着监狱大门迈出了步伐。此时,家中的亲人们已在大门前热切地等待着,迎接他的归来。

姚文元,在亲友的陪伴下,手提物品抵达北京火车站,着手购买返回上海的火车票。往昔,他出行时总有一众随从簇拥,而此刻,他却置身于购票队伍之中,刻意将帽子压得低垂,唯恐被人认出。

火车在上海火车站缓缓停下,姚文元迈步下车,目光触及到久违的妻子金英,不禁泪盈于眶。他不由得长长地叹息一声:“唉,真是恍若隔世,十年的时光如梦一场啊!”

根据华国锋同志的建议,兹定于10月6日晚8时在怀仁堂二楼召开政治局常委会。主要议程:一、审议《毛泽东选集》第五卷的清样;二、研究毛主席纪念堂的方案和中南海毛主席故居的保护措施。因部分文献需要改动,请姚文元同志列席会议。

中共中央办公厅 汪东兴

1976年10月6日

姚文元此刻心中疑虑重重,然而他亦不欲错失晋升为“常委”的良机。为确保万无一失,他决定先与张春桥商讨,以进一步核实情况。于是,他前往张春桥的住所,了解到张春桥亦收到了同样的会议通知。

“你为何不能参与其中呢?现虽非常委,但回顾十年前,你甚至非中央委员之列。然而,如今你已在政治局履职多年,事务的发展本就是不断演进的过程。”

随后,张春桥伸出数指,言道:“这四个怎么样?毕竟是个单数为宜。”姚文元得知此次会议并未邀请江青出席,心中稍感宽慰。

姚文元、纪登奎、华国锋

在这种错综复杂且充满忧虑的氛围中,姚文元于7点40分驾车离家,赶往怀仁堂参加会议。他是继张春桥、王洪文之后,最后一个抵达会场的人。他被引至东廊的休息室等候。此刻,中共中央警卫局政委武健华步入室内,向他传达了中央的决策。

在宣读完毕后,他并未如王洪文那般凶狠地向对方猛扑,而是展现出一种平静的态度,既未进行反抗,亦未提出争辩,仅轻声吐出“走吧”二字。早已严阵以待的行动人员,此刻却发现自己无从施展,只得引领姚文元步出大门。

无疑,在林彪、江青这两大反革命集团中,接受审判的十名主犯中,无人具备姚文元那等卓越的“辩护技艺”,更无人敢于在法庭之上,公然将自身所犯之罪归结为“工作职责”而已。

关于此事,林彪一伙擅长舞枪弄棒的无需多言,即便是惯于挥毫泼墨的姚文元,在此刻亦显得逊色不少。在法庭之上,公诉人指出:

“……姚文元伙同张春桥、王洪文,对陈丕显、曹获秋等人进行诬陷与迫害,目的在于巩固他们在上海篡夺的权力,将上海打造为他们的反革命活动据点。这并非工作职责使然,而是他们预谋犯下的罪行。”

在公诉人陈述完毕之后,审判长转向辩护律师,询问对方是否对被告人尚有疑问。担任姚文元辩护人的是韩学章女士,她是一位精通法律的女律师。

韩学章质询姚文元:“你指控上海市委书记兼市长曹荻秋同志为叛徒,这是与张春桥如何商议的结果?又是如何达成共识的?”

姚文元堪称一位“智者”,立足于个人立场,对辩护人抛出的问题回应道:

“至于曹荻秋之事,我未曾与张春桥就此事进行过单独的交流……在处理叛徒问题上,我未曾指使他人进行策划,亦未曾有意让他们被定性为叛徒……我曾在文件上画过圈,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有意对他进行迫害。然而,将他定性为叛徒是不正确的,对此我需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

精于文字游戏的姚文元此番运用了数个颇具特色的程度副词。谈及与张春桥共谋陷害曹荻秋一事时,他声称“我并没有与张春桥特意谈论过”,其中“特意”两字颇值得细细品味。

换个视角来看,他并未否认曾涉及对曹荻秋的迫害行为。虽然他提及过相关话题,但并非专门讨论,因此不能认定他有蓄意迫害的意图。在常规工作中提及此事,如何能构成定罪依据呢?

再者,他声称“并无故意意图对他进行迫害”,其中“一定”的使用显得颇为谨慎。毕竟,迫害已然成为既成事实,但不过是被“划定了范围”,仅是一般的职场纠纷,并非他“必然”如此行事。如此一来,罪行的性质自然也就有所区别。

最终,他仅承认“对此事负有责任”。在原上海市委受张春桥操控之际,马天水等人掌控了由原上海市委常委通过、旨在诬陷曹荻秋同志的所谓“审查报告”。在向中央上报之前,该报告首先被直接送往北京,交由张春桥、姚文元等人审阅。经过他们的审查与圈阅,并按照他们设定的基调进行修改,方才得以正式上报至党中央。

显而易见,无论姚文元如何狡辩,其在陷害陈丕显、曹荻秋,以及参与篡夺上海市委领导权的反革命活动中所犯下的罪行,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抵赖的。特别法庭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。

入狱之际,他并未如江青那般喧哗吵闹,亦非张春桥那般缄默不语。他总是刻意展现出一种老实改造的姿态,日复一日地读书看报、撰写检讨、分享个人感悟,力图与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彻底划清界限。

此外,为了彰显积极态度,他依据报载信息,频繁向狱方提议诸多关乎国家大事的建议,并坚持要求其转呈中央政治局。

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当他目睹报纸上宣称全国人民生活富足,家家户户丰衣足食,许多家庭过年时竞相享用大米白面时,便向监狱管理部门提出质疑,如此做法实不可取。他担忧,若持续数年,粮食将面临匮乏之虞。他强调,必须制定计划,发放票证以实施限制。他恳请监狱方面火速将此意见转达给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,并提醒他们,我们仍需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,对粮食资源必须进行合理规划,切不可无节制地挥霍。

姚文元和张春桥

服刑期间,姚文元亦遭遇了家庭纷扰,即财产继承的争执。其父姚蓬子不幸离世,遗留下一笔遗产。1986年,母亲周文修为争夺姚蓬子的遗产,家中风波迭起,最终不得不由姚文元这位亲生儿子作出决断。

终于,消息传达到了正在服刑的姚文元耳中。此刻,他渴望的唯有自由,对物质财富的执着早已淡薄。于是,他致信妻子,动员她在这一事件上对母亲予以宽容。得益于姚文元的灵活应对,这场闹至监狱的家事最终得以平息。

2006年1月6日,新华社发布了一则简短不过百字的新闻稿:

“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姚文元,不幸因糖尿病并发症于2005年12月23日逝世。”

姚文元,一位74岁男性,于1981年,由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,并剥夺其政治权利五年。1996年1月,其刑期圆满结束,得以重获自由。

姚文元为“四人帮”最后逝世者。